快捷导航
查看: 112|回复: 8

[穿越重生] 《孽徒,别揪为师的毛![穿书]》作者:浊酒润喉【完结】

[复制链接]

6090

主题

6108

帖子

9万

积分

管理员

Rank: 9Rank: 9Rank: 9

积分
90704
发表于 2025-10-5 15:38:1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晋江VIP2025-10-02完结
总书评数:7919 当前被收藏数:22322 营养液数:14171 文章积分:391,254,208
文案:
一朝穿越,林初云穿成了修真文里的炮灰仙君。
原主为了讨万人迷受欢心,给徒弟封奚行下药,结果封奚行因此堕落成魔。十年后封奚行成了魔主,把原主丢到幽冥鬼火里,烧了整整两百年。
林初云表示:不作死就不会死。
然后林初云——
正好穿在了原主作死现场。
看着封奚行手里那杯被加了料的灵茶,再一想到那两百年的焚烧,林初云大脑一热,一把把灵茶抢了过来。
一饮而尽。
封奚行:“……”
两人面面相觑三秒钟,林初云当着封奚行的面,变成了一只黑团子。
林初云:“……”
等等,他可以申请重来一次吗!
————
点星宗的弟子们发现,一直对白师弟深情不悔的林仙君最近似乎移情别恋了。
不仅原本送给白师弟的灵石、灵药、灵器、功法,全都送给了封师兄,还每天都黏着封师兄不放,睡觉都要在一块。
看着脸色日渐红润的封奚行,弟子们不由感慨,爱情果然令人滋润。
然而实际上……
林初云自从变成了猫,每天都觉得自己好饿,只能不停的吃灵气。
灵石——吃掉。
灵药——吃掉。
灵器——吃……吃掉!
功法——吃……哦不对,这个不能吃。
林·小黑猫·初云想了想,叼着功法跑到封奚行面前,把功法丢到封奚行怀里。
不能吃,那就给自家倒霉徒弟吧。
————
封奚行重生了,重生在前世被迫叛逃宗门的时候。
重生后的封奚行,对任何事都没了兴趣,不过前世被出卖的仇还是要报的。
这一次,他会不声不响的解决掉林初云,
不会留一丝一毫的……
一丝一毫的……
林初云【拼命挣扎】:“喵喵喵喵喵!”孽徒,快放开为师!
封奚行笑眯眯的点头,然后低头把脸埋在猫崽柔软的绒毛里。
吸了个爽。
恩,重生真不错。
【阅读指南】
1、甜宠,1V1,HE
2、文里一切人名地名宗门名都是瞎编的,取名时候看见什么字就取什么名。
3、V后日六,晚十点更新。

内容标签: 情有独钟 仙侠修真 甜文 轻松
主角:林初云 封奚行
一句话简介:揪秃了你要负责么!!!
立意:德智体美劳的教育要从小抓起!

《孽徒,别揪为师的毛![穿书]》作者:浊酒润喉.rar

722.14 KB, 下载次数: 1, 下载积分: 金钱 -2
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1044

帖子

2088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2088
发表于 2025-10-7 16:51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分享咯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138

帖子

236

积分

中级会员

Rank: 3Rank: 3

积分
236
发表于 2025-10-7 17:01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3673

帖子

7345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7345
发表于 2025-10-7 17:20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楼主的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1053

帖子

2106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2106
发表于 2025-10-10 07:50:11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哈哈哈啊哈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3710

帖子

7418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7418
发表于 2025-10-10 07:57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xxxxxxxxxxxx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3768

帖子

7535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7535
发表于 2025-10-11 04:41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 抱走了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3701

帖子

7401

积分

论坛元老

Rank: 8Rank: 8

积分
7401
发表于 7 天前 | 显示全部楼层
谢谢分享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0

主题

1094

帖子

2186

积分

金牌会员

Rank: 6Rank: 6

积分
2186
发表于 前天 12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水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本站所有内容均收集自互联网,若本站收录的资源涉及您的版权或知识产权或其他利益,请附上版权证明邮件告知,在收到邮件后24小时内删除。

E-mail:shengmadx001@outlook.com

Powered by 蕉次元 X3.4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蕉次元 网站地图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